第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负责督办的重点办理建议应当是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方面普遍关注以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目前解决条件较为成熟的问题。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