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基础工作,开展能效对标、能源审计、清洁生产,推行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模式,有效合理使用能源。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