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牲畜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牲畜屠宰场对检验出的病害牲畜及其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牲畜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和损失,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