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或者到私营企业就业的,市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应接收、保管其档案,办理职称评聘等手续,公安部门负责为其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