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石门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景区内从事科研、教学、拍摄影视片、攀岩或者采集标本、采摘或者收购野生花卉、药材等活动的,应当经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