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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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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石门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景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变更。确需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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