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经许可机关批准,农村客运班线可以实行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等方式,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经济适用型车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