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道路班车客运的管理,规范道路班车客运的市场秩序,保障乘客、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班车客运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