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优先申报专业农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等项目。

经依法批准,专业农场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建设农产品仓库、晾晒场、农机具仓库等生产经营用的临时建筑物。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