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第六章 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司法所受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投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