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十七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居民,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实施工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