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第二章 强制免疫的实施第十条有效基层兽医机构应当根据动物饲养信息,告知动物饲养者按照规定时间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并负责强制免疫疫苗、标识和免疫证明的准备工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