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财政监督坚持直接监督与委托监督相结合,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与日常的财政、财务管理相结合,采取稽核、检查等方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