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村庄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村庄内开展供排水、环境卫生、客运货运、农副产品加工等经营服务。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