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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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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

第十条

有效

行政村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行政村范围内的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行政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防灾减灾措施,村庄整治类型,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保护。

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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