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水源涵养林,保护水源植被,改善水源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