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决定会议召开日期和会期;(二)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三)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四)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五)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六)组织代表活动;(七)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