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产生。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