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变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于当年内将部分变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