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应整理成简报印发会议。大会设旁听席。凡本市市民,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经申请确定可以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需要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选举结果或者表决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