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维护与器具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燃气管道设施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更新。非居民用户和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出资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外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以外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出资维护、更新。用户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燃气经营者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以及抢修、维修、抄表等工作。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