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可由劳动保障、建设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建设单位先予支付,支付的额度以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为限。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