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民办学校提供学历教育劳务所得的收入,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享受减免税优惠。

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资产过户费等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