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七条有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