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应急管理原则和体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