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三条有效〔突发事件概念〕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