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区域行业职代会职权〕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本区域、行业内企业有关劳动用工、企业或者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监督区域、行业内的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执行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