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快递企业运营车辆标志应当符合邮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快递业务的车辆运递快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禁行路线、禁停地段行驶和停靠。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