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