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和其他协助案件查办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