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惩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的,必须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上缴同级国库。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