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