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及产权、管理单位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