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安全第六十五条已废止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消除。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项目,其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