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旅行社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运营资格的车辆为旅游者提供旅游客运服务。旅游客运企业不得为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旅游客运服务,自行组织旅游包车的除外。节假日旅游客运高峰期间,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旅游客运证明,旅游客运企业可以吸纳非营运车辆从事临时性旅游客运经营业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