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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淮河水域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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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1月1日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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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