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以上一层级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统一使用国家测绘基准体系的测绘成果。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