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二章 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第八条有效行业协会名称应当表明其所属行业,使用“行业协会”或者“协会”、“行业商会”称谓,名称前可以冠以字号,并应当冠以登记管理机关所属行政区划的字样。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