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行业协会会员对行业协会实施行业规则或者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业协会进行复核,或者提请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非会员单位和个人认为行业协会的有关措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行业协会调整或者变更有关措施,可以提请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