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五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