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地方性法规规划和拟定年度地方性法规计划,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地方性法规规划和年度地方性法规计划的落实。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