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第五十条已修改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探视,配合执行机关对其进行教育矫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