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下简称生产、经营)的食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