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植物园应当开展本省及东北地区野生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工作,引种、驯化和培育与当地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温带、寒温带优良植物品种,提高科研、科普、旅游、观赏价值。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