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