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