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章 志愿服务组织第九条有效市志愿者联合会、区县志愿者协会经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申请加入志愿者联合会、志愿者协会,成为其团体会员。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