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