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第五章 指导与保障第四十九条有效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移送或者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应当给予接受移送或者委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