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保护管理范围内的主要保护对象:(一)蜂猴、倭蜂猴、黑熊、蟒蛇、大灵猫、小灵猫、白鹇、岩羊、猕猴等列入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的动物;(二)华盖木、法斗观音座莲、毛枝五针松、红豆杉、伯乐树、长蕊木兰、云南拟单性木兰、云南金钱槭、鹅掌楸、滇桐、西畴青冈、马尾树等列入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的植物;(三)水工程、河流和水源点。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